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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肤病资讯 小金金 2024-07-22 02:07 39 0

隋代均田新令具体内容

赋役制度改革 隋代还沿袭了北朝以来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租调力役制度。开皇新令规定丁男一床(指一夫一妇)租粟三石,桑土调以绢絁,麻土以布,绢絁以匹,加绵三两,布以端,加麻三斤。单丁及仆隶各半之。未受地者皆不课,有品爵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,并免课役。

公元582年(开皇二年),隋文帝杨坚颁布均田令。隋文帝建国之初,在北齐、北周均田的基础上,继续实行均田制。当年,隋文帝颁布均田令,规定:成年男丁每人受露田80亩,种植五谷,再受永业田20亩;妇人每人受露田40亩,不给永业田;奴婢受田同如常人。永业田不须归还,露田在耕田者死后要归还国家。

均田令公布后,北魏又制定了新的租调制。均田农户除丁男负担征戍、杂役外,一夫一妇出帛或出布一匹(四丈),粟二石。十五岁以上未婚男女四人,从事耕织的奴婢八人,耕牛二十头,其租调都分别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。以上内容,各朝有过若干变动。

隋朝和唐朝初都颁布均田令及租调法。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颁布的新均田令,规定丁男(21岁)和18岁以上的中男,各授田100亩,其中20亩为永业田(永不归还),80亩为口分田。同时颁布《租庸调法》,规定受田丁男应缴纳的田租、调赋和应服的徭役。

“丁口滋众,盲无宋田”。唐德宗建中元年(780年),在宰相杨炎的建议下,两税法颁布,均田制瓦解。作用 均田制的实施,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,减少了田产纠纷,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,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。

隋代实施新的均田制,男子可得粟3石,绢2丈(布1疋),绵3两(麻3斤)。租税减轻,每日需服役20天。唐朝的均田制进一步简化,男子分配粟2石,课税以年为单位,1日可抵绢3尺或布75尺。

隋炀帝在农业发展上的措施

1、第二:推均田制,按人口分配土地,减轻赋役,减轻农业负担。隋炀帝大业元年(605年),免除妇人和奴婢、部曲的租调,也取消了他们的授田。“自诸王以下,至于都督,皆给永业田,各有差。多者至一百顷,少者至四十顷。其丁男、中男永业露田,皆遵后齐之制。并课树以桑榆及枣。

2、隋炀帝在位期间,重视农业的发展。他推行了一系列措施,如减轻徭役、鼓励垦荒、兴修水利等,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提高。此外,他还引入新的农业技术和作物品种,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。

3、再者,隋炀帝非常重视经济的发展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鼓励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。例如,他减轻了农民的赋税负担,使得农民有更多的积极性去从事农业生产。同时,他还开放了市场,促进了商品的流通和贸易的繁荣。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。最后,隋炀帝对于文化艺术的发展也给予了大力支持。

4、隋文帝:励精图治,改革制度,发展农业,注重官吏治理。隋炀帝:开凿大运河,设立进士科,推动文化教育。唐太宗:借鉴隋朝教训,轻徭薄赋,发展农业,精简机构,选拔贤才,虚心纳谏。武则天:发展农业,选拔贤才,推动社会稳定。唐玄宗:任用能臣,注重地方治理,亲自考核县令,倡导节俭。

5、隋文帝阶段社会问题积累 (一)旧阵营不可动摇 隋王朝的建设是由宫廷政变达到的,旧阵营仍然难除,尤其是关陇集团不可动摇。因而,隋文帝的相应措施不太可能阻拦社会问题的高速发展。元朝创立以前,经历过三百多年的瓦解阶段,在短时间内,没法构建牢固的统治基础。

中国隋朝的土地制度是怎样的

1、隋朝主要实行均田制,其次是租调制。隋朝在北朝均田制的基础上重颁均田令以及沿用北魏以来的租调制,租调数量比北周轻,农民服役时间也短。后来又规定 民年五十,免役收庸,即交纳一定的绢代替服役。

2、隋唐时期——封建土地国有制.实行三位一体的均田制、租庸调制、府兵制。

3、土地政策:均田制 隋朝时期,中国重新统一,经济政策方面,在全国推行均田法土地政策(将土地耕种自由还给农民),贸易也出现了繁荣的景象,但统治者却将有限的税赋收入用于开凿大运河和军事远征。

4、隋朝在土地和赋税制度方面发生了许多重要变化。在土地制度方面,隋朝实行了均田制,这是一种计口授田的制度,即根据人口数量分配土地。均田制的实行,使得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获得了一定数量的土地,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,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。在赋税制度方面,隋朝推行了租庸调制。

5、相当于五丈,以及麻三斤,这两种都叫调。另外,成丁的男子每年要服役一个月,叫力役。到了后来,隋文帝又规定,五十岁以上的人的力役可以用布帛来代替,这叫庸。租庸调制在也基本上实行了。同时,隋文帝还统一了币制,废除其他比较混乱的古币以及私人铸造的钱币,改铸五铢钱。度量衡也在这时重新统一。

6、均田制作为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上的最好的土地制度,它的实施必须要具备几个条件:一是要有完善的户籍,因为它是按人计征;二是人口要有增无减;三是开垦的土地面积要大。这3个条件在隋朝开国后已经完全具备。这样,均田制很快在隋代顺利推行,并产生了良好的效果。

水稻田地里绿色布状物是什么?有什么药可以去除?

这是苔癣植物,怕光,晴天就好,阴雨天少自然去掉。

胡麻斑病。又称水稻胡麻叶枯病。全国各稻区均有发生,一般在缺肥、缺水的稻田发生,水稻生长发育不良时发病较重,可造成减产10%左右,重病田可减产30%以上,并可降低稻米品质。症状:从秧苗期至收获期均可发病,稻株地上部均可受害,以苗期和叶片发生最普遍。

药剂防治。以预防为主,药剂可选65%敌克松700倍液或50%多菌灵800倍液或50%托布津1000倍液喷雾。药前排水,药后两天内不灌水。

此外还可选用0.02%高锰酸钾溶液,防效70%.或50%丰米超微可湿性粉剂,每667m2用药75g,防效60%左右,较多菌灵、粉锈宁、三环唑、瘟特灵防效高。提倡使用40%禾枯灵可湿性粉剂,每667m2用药60-75g,对水60L喷雾,还可兼治水稻紫鞘病、叶尖枯病、稻曲病等。

发生青苔,及时处理。可用32%唑酮·乙蒜素800-1000倍喷施。三天时间可以使青苔逐渐干枯、脱落营养复壮作物,提高抗逆能力。主要危害 青苔与水草、其它藻类争夺养分,过度消耗水体营养,破坏池塘正常的物质代谢,使养殖水体清瘦。

我国古代地“均田制”从什么时候实行,以及他的发展

作为一种土地制度,均田制从北魏孝文帝时期开始实施,到唐代开元天宝年间逐渐瓦解。已经实行了数百年。它对中国的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。虽然均田制在北魏开始实行,但被隋唐两代所继承。但是,北魏、隋朝和唐朝的均田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。也正因为这些差异,三个朝代的命运也不同。

均田制是从北魏时期开始实行的。均田制,即古代帝王将无主土地按人头划给小农耕作,土地为国有制,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。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。中国古代北魏至唐中叶封建政府推行的土地分配制度。西晋末年,中国北方在长期战乱之后,户口迁徙,土地荒芜,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。

一种认为,北魏至唐,均田制始终仅施行于北中国,江南没有推行。一种认为,隋灭陈统一南北后,均田制已推行于江南地区。均田制的实施,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,减少了田产纠纷,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,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。

古代一个男丁可以耕种多少亩地

1、不同时期制度不同,各有不同。商周时期,实行井田制:一人耕种大约100亩(约合今70公亩)。100亩为一个方块,称为“一田”。甲骨文中的“田”字也是由此而来。一井分为9个方块,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,谓之私田,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;中间是公田,由8户共耕,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。

2、岁以上的丁男,就可以得到国家分配给他的一顷田,也就是100亩田。但是这100亩是有说法的,不是全都给你做永业田。 其中只有20亩是永业田,而80亩全都是口分田。 永业田主要长一榆树、枣树以及桑树等,而口分田的种植范围比较广泛。 不过口分田有一个很致命的弊端,那就是不可以传给下一代人。

3、唐朝一亩地是现在0.81亩,其中20亩是桑田,实际要耕作的是80亩相当于现在65亩地,而且要轮耕和休耕。

4、唐代规定丁男十八岁以上,授田百亩,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,八十亩为口分田,老死还官。人民向政府取田而登记户籍,政府依据授田纪录而向人民征收租庸调。均田制以男丁为单位而授田,租庸调制也是以丁作为征收对象。